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由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并经申请人签字,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连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毕业生复印件一并提供给省就业中心办理。
对于2003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则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
4.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审核无误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当天即可办结。补办《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蓝色)或《就业报到证证明书》(择业期外,粉红色),对于2003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只能补办有关证明。